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均属于英美法系近几十年来,英美法系国家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以作为对习惯法的补充目前世界上大约有26个国家法律属英美法系,除英美两国。
这种法律制度的特点具体如下1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律渊源,遵循先例是其基本原则2法官对法律的发展举足轻重,判决不仅对本案具有约束力,对以后相应的案件也同样有法律效力3以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4在法律体系上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均属于英美法系近几十年来,英美法系国家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以作为对习惯法的补充目前世界上大约有26个国家法律属英美法系,除英美两国。
这种法律制度的特点具体如下1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律渊源,遵循先例是其基本原则2法官对法律的发展举足轻重,判决不仅对本案具有约束力,对以后相应的案件也同样有法律效力3以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4在法律体系上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